电梯随行电缆线敷设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1、敷设电梯电缆时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0℃。缆线的布放前应核对规格、程式、路由及位置与设计规定相符。
2、缆线的布放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固定时,松紧应适度。
3、缆线在布放前两端应贴有标签,以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
4、电源线、信号电缆、结绞电缆、光缆及建筑物内其他弱电系统的缆线应分离布放。各缆线间的Zui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在同一线槽内的不同信号、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应分类布置;对于交流电源线路和连锁线路,应用隔板与无屏蔽的信号线路隔开敷设。
5、缆线布放时应有冗余。在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一般为3~6m,工作区为0.3~0.6m;光缆在设备端预留长度一般为5~10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6、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 ①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8倍。
- ②屏蔽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
- ③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 ④光缆的弯曲半径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20倍。
- ⑤缆线布放,在牵引过程中,吊挂缆线的支点相隔间距不应大于1.5m,布放缆线的牵引力,应小于缆线允许张力的80%,对光缆瞬间Zui大牵引力不应超过光缆允许的张力。在以牵引方式敷设光缆时,主要牵引力应加在光缆的加强芯上。
- ⑥缆线布放过程中为避免受力和扭曲,应制作合格的牵引端头。如采用机械牵引时,应根据缆线牵引的长度、布放环境、牵引张力等因素选用集中牵引或分散牵引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