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力电缆线路的管理
电力电缆线路的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的管理
电力电缆线路周围1m范围内为电缆线路保护区。在电缆线路保护区内,禁止进行临时性建筑或修建仓库,必须修建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在直埋电缆线路保护区内,.禁止重型机械或重型汽车在非道路电缆线路保护区内作业或通过。在直埋电缆线路保护区内,禁止堆放下列物品。
(1)易燃、易爆品。
(2)对电缆有害的腐蚀品。
(3)临时加热器具。
(4)建筑器材、钢锭等重型物品。
(5)积土、垃圾等杂物。
2.电缆标志的管理
电力电缆室内、外终端头要有与母线--致的黄、绿、红三色相序标志。电缆沟、井、隧道及变电所、配电室的出入口电缆,需要明显的标志。直埋电缆线路在拐弯点、中间接头等处,需埋设标桩或标志牌。电缆通过墙壁、建筑物等应涂刷红色标记。电缆房应有明显的标志牌。电缆标志牌--般应注明以下内容。
(1)电缆线路的名称、号码。
(2)电缆的根数、型号、长度。
(3)穿越障碍物用的红色“电缆”标志牌。
3.电缆缺陷的管理
检查与维护人员在检查完电缆设备以后,要填写检查记录、缺陷记录和缺陷报告单,并根据缺陷的轻、重、缓、急情况,分别汇交管理或检修计划部门,以备安排计划或配合停电处理。比较重大的电缆设备缺陷消除以后,应将发生缺陷的时间、地点、处理措施和施工负责人等记录在电缆履历卡内。无须停电即可处理的电缆设备缺陷,由检查维护人员与管理或检修部门的有关技术人员具体研究处理方案,以便随时安排检修处理。需要停电处理的电缆缺陷,应由管理或检修部门统--计划,申请临时停电或配合检修计划处理。
4.电缆备品的管理
电缆备品应储存在交通方便,易于存取的干燥处所。电缆盘不允许平卧放置。永久性的电缆储存场所,应设有防火材料搭盖的遮棚。电缆备品应按不同型号与规格分别放置,并在电缆盘上标明其详细、准确的额定数据,以便取用。电缆备品必须经过耐压(同时记录泄漏电流)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制作电缆三头用的各种绝缘材料,经验收试验合格后,应密封保存,不得任意启封。电缆运行、维护单位对同一规格的电缆或附件,最少应具有下列数量的备品。
(1)电缆线路总长为10km以下时,备品应达到总长的0.5%。
(2)电缆线路总长为10~50km时,备品应达到总长的0.25%~0.5%。
(3)电缆在排管内敷设时,应按电缆井间最长距离储备。
(4)各种型号的电缆三头附件,最少应备有两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