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绝缘水平
(1)交流系统中电力电缆导体的相间额定电压,不得低于使用回路的工作线电压。
(2)交流系统中电力电缆导体与绝缘屏蔽或金属层之间额定电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低电阻接地的系统,接地保护动作不超过1min切除故障时,不应低于100%的使用回路工作相电压。
2)除上述供电系统外,其他系统不宜低于133%的使用回路工作相电压;在单相接地故障可能持续8h以上,或发电机回路等安全性要求较高的情况,宜采用173%的使用回路工作相电压。
(3)交流系统中电缆的耐压水平,应满足系统绝缘配合要求。
(4)直流输电电缆绝缘水平,应具有能随极性反向、直流与冲击叠加等的耐压考核;使用的交联聚乙烯电缆应具有抑制空间电荷积聚及其形成局部高场强等适应直流电场运行的特性。
(5)控制电缆额定电压的选择,不应低于该回路工作电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沿高压电缆并行敷设的控制电缆(导引电缆),应选用相适合的额定电压。
2)220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敷设的控制电缆,应选用450/750V.
3)除上述情况外,控制电缆宜选用450/750V;外部电气干扰影响很小时,可选用较低的额定电压。
电缆绝缘类型
(1)电缆绝缘类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使用电压、工作电流及其特征和环境条件下,电缆绝缘特性不应小于常规预期使用寿命。
2)应根据运行可靠性、施工和维护的简便性以及允许最高工作温度与造价的综合经济性等因素选择。
3)应符合防火场所的要求,并应利于安全。
4)明确需要与环境保护协调时,应选用符合环保的电缆绝缘类型。
(2)常用电缆的绝缘类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中、低压电缆绝缘类型选择应符合《规范》第一节、四、(3)~(7)条的规定外,低压电缆宜选用聚氯乙烯或交联聚乙烯型挤塑绝缘类型,中压电缆宜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类型。明确需要与环境保护协调时,不得选用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2)高压交流系统中电缆线路,宜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类型。在有较多的运行经验地
区,可选用自容式充油电缆。
3)高压直流输电电缆,可选不滴流浸渍纸绝缘、自容式充油类型。在需要提高输电能力时,宜选用以半合成纸材料构造的型式。直流输电系统不宜选用普通交联聚乙烯型电缆。
(3)移动式电气设备等经常弯移或有较高柔软性要求的回路,应使用橡皮绝缘等电缆。
(4)放射线作用场所,应按绝缘类型的要求,选用交联聚乙烯或乙丙橡皮绝缘等耐射线辐照强度的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