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在生产、包装运输、安装敷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须经受许多弯曲,而弯曲会使电缆结构发生变化并产生内应力。内应力的存在对电缆性能(尤其是绝缘性能)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电缆的弯曲是有限度的。电缆标准中规定了两种允许弯曲半径。第一种是不带电的弯曲,即在电缆生产制造、包装运输、安装敷设过程中发生的弯曲。这种弯曲是暂时的、可以恢复的和不带电的。对这种弯曲的允许弯曲半径,标准在电缆型式试验内容中做了明确规定:截取--段电缆样品,在一个直径为电缆外径n倍的圆筒(相当于电缆包装盘的筒径).上反复弯曲3次,然后做耐压试验和局部放电试验。其目的是考核电缆经过生产、运输、敷设过程的多次弯曲后的电气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种弯曲是电缆在现场安装敷设好以后的弯曲。这种弯曲是永久性的,是要通电运行的弯曲,弯曲半径的大小关系到电缆的使用寿命。电缆标准对其做了明确规定,-一般称之为“电缆敷设允许最小弯曲半径”。文中虽然没有“敷设后”的“后”字,但其实际是指“电缆敷设后允许最小弯曲半径”,不能把它理解为“敷设过程中”的弯曲半径。总之,这两种弯曲的场合、性质及大小都是不同的,不能混淆。就弯曲半径而言,一般后者应比前者大一-倍以上。表4.36给出了电缆敷设(后)允许最小弯曲半径参考数据。
注:D为电缆外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