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应具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和额定电压的连续标志。厂名标志可以是标志线或是制造厂名或商标的重复标志。
标志可以油墨印字或压印凸字在绝缘或护套上,或者油墨印字在刮胶带或标志隔离带上。
标志的连续性
一个完整标志的末端与下一个标志的始端之间的距离应不超过:如果标志在护套.上,为500mm;如果标志在绝缘或带子上,为200mm.GB5013.1--1997油墨印字标志应耐擦。应按GB5013.2--1997中1.8规定的试验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清晰度
所有标志应字迹清楚。
标志线的颜色应容易识别或易于辨认,必要时,可用汽油或其他合适的溶剂擦干净。
产品表示方法
产晶应用型号、规格和标准号表示。规格包括额定电压、芯数和导体标称截面等。电缆包装上应附
有表示产品型号、规格和标准号、厂名和产地的标签或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