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绕设备选型应根据生产速度选型。
2.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1光纤及紧包光纤复绕设备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1.5m;
2.2松套管、加强件复绕设备之间的间距及其与绞合设备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2m;
2.3光纤单元复绕设备与墙壁及配电柜的间距不应小于1m,加强件复绕设备与墙壁及配电柜的间距不应小于1.5m。
1.复绕设备选型应根据生产速度选型。
2.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1光纤及紧包光纤复绕设备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1.5m;
2.2松套管、加强件复绕设备之间的间距及其与绞合设备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2m;
2.3光纤单元复绕设备与墙壁及配电柜的间距不应小于1m,加强件复绕设备与墙壁及配电柜的间距不应小于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