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绝缘线芯必须有检查合格的标签,绝缘线芯表面清洁、无损伤。
(2)成缆时应按红、黄、绿、蓝或0、1、2、3顺序排列。
(3)如有金属屏蔽,截面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并在金属屏蔽外用反向铜带或铜丝扎紧。金属屏蔽的铜带(或铜丝)的宽度、厚度(直径)、绕包节距等应符合工艺规定。
(4)三芯和四芯五芯电缆的成缆方向为右向,包带为左向,成缆节距应符合工艺规定。
(5)成缆填充饱满,保证电缆外形圆整,填充物必须是非吸水性材料,与电缆绝缘有同样的耐温等级,并且不促使与其接触材料性能的变化。
(6)绕包带的作用不同,分别起扎紧、隔离、内衬垫的作用,或兼而有之,必须按工艺规定的层数、厚度、重叠率、节距进行绕包,包带平整、紧实、无皱折。
(7)绕包带须非吸水性材料,与电缆相适应的工作温度,不促使与其接触材料性能的变化。
(8)成缆按规定配模。成缆过程中,不得擦伤绝缘线芯,在扇形绝缘线芯成揽过程中不得翻.身。
(9)绕包带材料厚度应均匀一致,不应有穿孔、凸起、皱折、孔眼及其他异常情况。
(10)如用铜带屏蔽,铜带表面应光滑、清洁、无裂纹、起皮、起刺、边缘整齐。
(11)电缆的不圆度不大于15%,整根电缆无明显蛇形。
(12)分头处两头必须有明显的标记,分头长度不超过1米,电缆制造长度按规定进行。
(13)收线盘具不得有损伤缆芯的缺陷,其筒径不小于电缆直径的20倍。
(14)排线整齐、紧实,不得有起落交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