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中的电缆线路和施工结束后的电缆线路,都要做好验收工作。
电缆线路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或运行管理部门应派驻工地代表,经常进行监督和分阶段验收。电缆线路竣工后的验收,应由电缆运行部门、设计部门和施工安装部门的代表所组成的验收小组来进行。
(1)在验收安装中的电缆线路时,施工安装机构应具有下列资料:①电缆线路路径的协议文件及城市电缆规划走廊资料详图:②电缆线路的设计书、设计资料图纸、电缆清册、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电缆线路路径敷设位置图和平面图:③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等技术文件:④电缆线路的原始记录,包括型号、规格、长度、电压、终端和接头的形式及安装日期;⑤敷设和安装后的试验资料等。
(2)对于隐蔽工程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中间验收,并做好签证手续。
(3)在验收时,施工安装单位应提交施工验收中所有的全部资料。同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①电缆规格应符合规定、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应装设齐全、正确、清晰;②电缆的固定、弯曲半径、有关距离和单芯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的接线、相序排列等应符合要求;③电缆终端、电缆接头及充油电缆的供油系统应安装牢固,不应有渗漏现象;充油电缆的油压及表计整定值应符合要求;④接地应良好;充油电缆及护层保护器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⑤电缆终端的相色应正确,电缆支架等的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⑥电缆沟内应无杂物、盖板齐全,隧道内夹层、竖井中应无杂物,照明、通风、捧水等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⑦直埋电缆路径标志,应与实际路径相符;路径标志应清晰、牢固,间距适当,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⑧水底电缆线路两岸,禁锚区的标志和夜间照明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⑨电缆线路的电气性能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电缆线路的防火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且施工质量合格,检查电缆线路引出线的安全距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