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缆标示桩。在建筑物欠密集的地段,应沿电缆线路路径每隔100~200m及在线路转弯处埋设用水泥制作的“下有电缆”标志桩。标志桩(见图3-42)的底部宜浇在水泥基础内,以此避免日后倾斜或反倒。电缆沟回填完成后,即可在规定地点埋设电缆标示桩。标志牌.上应注明电缆线路设计编号、电缆型号、规格及起始点,并联使用的电缆应有顺序号。要求字迹清晰、不易脱落。
(2)绘制电缆竣工图。电缆竣工图应在原始设计图纸的基础上进行绘制,凡与原设计方案不符的部分,均应按实际敷设情况在竣工图中予以更正,以方便日后运行检修。电缆工程竣工后,应完成精确的电缆竣工图。内容包括设计及更改后实际的电缆走向、电缆与沿途各参照物之间的相对位置、各主要位置的电缆排列断面图等。对于电缆的竣工图的绘制的具体要求:①比例:一般为1:500,根据实际需要,地下管线密集处可取1:100,管线偏少段可取1:1000。②标志符号(如常用的道路建筑的简单图形符号)。③记录栏:为运行和检修方便,可在竣工图下方设记录栏,以便日后检修和图纸修改时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