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的橡胶配方,按需要有不同的表示形式,如表1-1示,包括质量份配方、质量分数配方、体积分数配方、生产(质量)配方。
质量份配方常称基本配方,以橡胶用量为100份,配合剂用量份数相对于100份橡胶而言,这种表示方法最常用。为方便起见,本书上如没有特别注明,如写上“份”的,均表示质量份。质量分数配方以橡胶加配合剂的总质量为100%,橡胶及各种配合剂的质量以所占总质量的百分数表示,可以从基本配方演算出来,常用于质量成本核算。
体积分数配方,用基本配方中各组分的份数及其密度计算出各自的体积份,令全部体积份之和为100%总体积,求出各组分体积占总体积的百分数来表示。鉴于橡胶制品多以体积单位计算耗料量,故常用于体积成本计算。
生产配方又称质量配方,原材料总质量等于炼胶机一次炼胶容量,借此从基本配方演算出来,各种原材料以质量单位(kg或g)表示其使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