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种型式电缆必须具备电缆截面图并注明必要的结构和尺寸。2.电缆网络的运行部门应备有该部门所属:a.全部电缆线路的地形总图,比例尺一般为1:5000,主要标明线路名称和相对位置;b.电缆网络的系统接线图:3.电缆线路路径的协议文件。4.直埋电缆线路必须有详细的敷设位置图样,比例尺一般为1:500,地下管线密集地段为1:100(甚至更大),管线稀少地段,为1:1000。平行敷设的电缆线路,尽可能合用一张图纸,但必须标明各条线路相对位置,并标明地下管线剖面图。5.有油压的电缆线路应有供油系统压力分布图和油压整定值等资料,并有示警信号接线图。6.电缆线路必须有原始装置记录:准确的长度、截面积、电压、型号、安装日期、线路的参数,中间接头及终端头的型号、编号、装置日期。7.沿电缆线路如有特殊结构,如桥梁、隧道、人井、排管等,应备有特殊结构的图样。8.条电缆的接头和终端头的安装及检修,都应具有相应的工艺标准和设计装配总图;总图必须配有详细注明材料的分件图。9.电缆线路必须有运行记录;事故日期、地点及原因以及变动原有装置的记录。
10.因检修过程等,据此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调查记录应逐年归入各条线路的运行档案。对原因不明的事故或击穿,应积累后列入课题,集中研究。11.电缆线路上的任何变动或修改,都应及时更正相应的技术资料,保持资料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