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底电缆应用金属丝铠装;如果经受拉力不大,允许使用钢带铠装的电缆;在经受拉力大的情况下,因单层铠装丝容易退扭而使电缆打圈,应尽可能采用预扭或绞向相反的双层金属丝铠装。
2.水底电缆,应是整根的,但允许有软接头。电缆的全长,尽可能埋设在河床下至少0.5m深。
3.水底电缆如不能埋深,应有防止外力损伤的措施。并按照航务部门的规定设置固定的警告标志和河岸监视。在航运频繁的河道内,应尽量在水底电缆的防护区内架设防护钢索。
4.水底电缆线路平行敷设时,其间距为:
a.不能埋设时,尽可能保持最高水位水深的2倍;
b.埋设时,按埋设方式或埋设机的工作活动能力而定。
5.水底充油电缆的油压整定,除了考虑因负荷变化产生的油压变化外,还应考虑在水的最深处的电缆内部油压必须大于该处在最高水位时的水压,防止铅包有渗漏时水分侵入电缆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