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样:从外观检查合格的样品截取3根试样,其长度保证两钳口间试件的有效长度为50mm及以下者不小于0.5m;50mm以上者不小于5m。
2)试件加工:解开试件两端的股线,分开并弯成圆钩形。清洗后,用低熔点合金或树脂灌锥体端头,也可以用压接法或夹具法制作。
1)取样:从外观检查合格的样品截取3根试样,其长度保证两钳口间试件的有效长度为50mm及以下者不小于0.5m;50mm以上者不小于5m。
2)试件加工:解开试件两端的股线,分开并弯成圆钩形。清洗后,用低熔点合金或树脂灌锥体端头,也可以用压接法或夹具法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