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电缆带负荷试运行后,应检查电缆的负荷电流,其值不应超过电缆的持续允许载流量。(2)检查油浸纸绝缘电缆、充油电缆及其终端、中间接头的外部,应无渗漏油现象。对终端铅封部分、瓷套上下法兰密封处、供油管路的接头及焊接部位应特别加强检查,因为这些部位最容易发生渗漏油。(3)充油电缆带负荷后应定期检查压力箱油压的变化是否正常。对于一个回路的三相充油电缆,其三个独立的供油系统的压力变化应基本相同,如有显著差别,则表示已有不正常情况产生。运行时压力箱的压力以一定的滞后时间随着负荷电流的增加而上升,如压力表指示压力连续下降时,表明电缆某些地方可能发生漏油,应进一步检查漏油点。电缆只发生微量渗漏油时,只要压力箱尚能供油给电缆以补偿漏去的油量,而油压又能维持在最低允许值以上时,即使在漏油的情况下,电缆还可以维持运行,此时应加强油压监视,并作好准备,安排适当时间进行处理。如果需要对电缆补充油时,必须使用同一产地、同一型号的电缆油,并经过真空去气处理后,才允许补充到压力箱内。
(4)电缆在负荷电流下,由于导体电阻的损耗、绝缘介质的损耗以及金属护套和金属铠装的损耗,使电缆发热,温度升高。温度过高将使电缆绝缘加速老化。为了使电缆安全运行,应限制电缆导体的运行温度。35KV以上重要回路高压电缆宜装设有效的测温装置以便在运行中对电缆进行监测。
(5)110kV及以上电压的直埋电缆,当其表面温度超过50°C时,应采取降低负荷电流或改善回填土的散热性能等措施。(6)电缆同地下热力管道交叉或接近敷设时,电缆周围的土壤温度,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本地段其他地方同样深度的土壤温度10°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