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埋在地下的电缆,一般应使用铠装电缆。只有在修理电缆时,才允许使用短段无铠装电缆,但必须外加机械保护。(2)电缆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①电缆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0.7m。穿越农田时不应小于1m。在引入建筑物、与地下建筑物交叉及绕过地下建筑物处,可浅埋,但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②电缆应埋没于冻土层以下,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防止电缆受到损坏的措施。③禁止电缆平行敷设于管道的上方或下方。(3)电缆与铁路、公路、城市街道、厂区道路交叉时,应敷设于坚固的保护管或隧道内。电缆管的两端宜伸出道路路基两边各2m;伸出排水沟0.5m,在城市乡村街道应伸出车道路面。电缆与周围树木主干的距离,一般不宜小于0.7m。如城市、厂区绿化达不到上述距离时,可采取措施,由双方协商解决。(4)直埋电缆的上、下部应铺以不小于100mm厚的软土或沙层,并加盖保护板,其覆盖宽度应超过电缆两侧各50mm,保护板可采用混凝土盖板或砖块。软土或沙子中不应有石块或其它硬质杂物。(5)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100m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