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电缆运行规程》中规定,电缆线路原则上不允许过负荷,即使在处理事故时出现过负荷,也应迅速恢复其正常电流。过负荷主要是使电缆线路事故率增加和缩短电缆的使用寿命。过负荷电流的大小和过负荷时间长短的不同,对电缆危害的程度也不一样。电缆线路设备因过负荷反映出来的损坏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导体接点的过热和损坏,或是造成终端头外部接点的损坏。
(2)加速电缆绝缘的老化。
(3)造成电缆中间头过热击穿。
(4)老旧的油浸纸电缆会使铅包再结晶而发生龟裂,整条电缆铅包膨胀,在铠装缝隙处开裂。在事故状态下,电缆允许短时间地过负荷,但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3kV以下,允许过负荷10%,连续2h。
(2)6~10kV.允许过负荷15%,连续2h。.
(3)间断性的过负荷,必须在前一次过负荷的10~24h以后才允许再次过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