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竖向干线采用矿物绝缘电缆的依据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3.10.4条规定: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为特级的建筑物.其消防设备供电干线及分支干线,应采用矿物绝缘电缆。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为一级的建筑物,其消防设备供电干线及分支干线,宜采用矿物绝缘电缆。
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3.1.1条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为特级保护对象。
综合上述两本规范。超高层建筑中消防设备供电干线及分支干线应采用矿物绝缘电缆(即矿物绝缘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