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舱或甲板要有足够大的空间,能装载工程所用的电缆,同时能满足电缆技术说明书中关于电缆的弯曲半径、盘绕半径和退扭高度的要求。对于缆舱设在甲板上的敷设船,除了要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满足有足够宽的通道,供施工人员安全通行和操作。船舶装载后的排水量和吃水应小于满载后的设计排水量和吃水,甲板和船舱内结构的承载力应满足电缆的堆载而不发生变形。
(2)如果用机动自航的货船进行改造,且采用自航方式敷缆作业,应选择操纵性能好的船舶进行。这是因为一般的货船在低速航行时,舵效很差,如用于电缆施工,则受敷缆速度限制,造成船位不易控制发生偏移,受到横向水流影响严重时将产生失控,直至发生电缆长度不够用的质量事故。为此,应尽量选择带双推进器、双舵的船只或带有侧向推进器的船只。如上述条件无法满足,则船上必须备有应急锚和锚机,供突发事件时,将锚抛下稳住船位。对非自航的驳船,则要求其系泊和锚泊设备能力强,而且施工时必须用其他船只辅助,以保证沿设计路由前进。
(3)在满足水底电缆及其设备装载的前提下,尽可能用吃水较小的船只作为敷设船。电缆敷设施工一般要进行始端登陆、中间水域敷设和末端登陆三个过程,在进行登陆作业过程中,尤其是末端登陆(也称“甩尾线”)由于大量电缆漂浮于水上,稍有不慎或风浪影响,极有可能翻沉水底,使电缆突然失去张力而打扭。为防止这类事故的发生,应设法使敷设船尽量靠近滩地,甚至搁浅。
(4)其他诸如通信设施、导航定位设施及电站能力等均应满足工程的具体要求。图6-3-1所示为一艘非自航式敷设船。该船的缆舱和敷设机具都置于甲板上,电缆及其设备都能方便地吊入和装卸。施工时由拖轮拖曳进行敷缆作业或用牵引移锚的方法进行敷缆作业。该船亦可配置水力喷射型埋设机进行边敷设边埋深的作业,最大埋设深度可达3.2m,埋深时施工船依靠绞锚前进,速度一般为0~6m/min。该船的主要尺寸和性能见表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