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建立《“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实施监测机制的通知,发布《规划》任务榜单,按照“揭榜挂帅”、自愿申报的原则,广泛征集《规划》任务实施依托项目及能源领域其他相关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并建立集中攻关、示范试验实施监测项目库。健全实施监测项目信息报送、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能源领域科技创新任务“攻关有主体、落地有项目、进度可追踪、动态化调整”。发挥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体及能源企业、科研院所创新主体作用,推动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实现规划、任务、项目、资源、政策一体化融通衔接。
涉及风电领域技术内容如下表:
原文见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建立《“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实施监测机制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
为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形成合力加快推动能源科技进步,经商相关机构,我局将按照“十四五”时期我国能源科技创新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建立科技创新项目实施监测机制,为市场主体服务,确保《规划》任务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发布《规划》任务榜单,按照“揭榜挂帅”、自愿申报的原则,广泛征集《规划》任务实施依托项目及能源领域其他相关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并建立集中攻关、示范试验实施监测项目库。健全实施监测项目信息报送、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能源领域科技创新任务“攻关有主体、落地有项目、进度可追踪、动态化调整”。发挥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体及能源企业、科研院所创新主体作用,推动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实现规划、任务、项目、资源、政策一体化融通衔接。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项目库。根据《规划》总体目标,明确重点任务(即“榜单”,详见附件1),征集《规划》任务实施依托项目,建立集中攻关、示范试验实施监测项目库。榜单外确有重大创新意义的项目经评估后也可纳入实施监测项目库。实施监测项目库采用常年推荐、分批入库、定期发布的方式管理。项目推荐实行常态化的方式,国家能源科技资源平台常年开放接受推荐项目。“十四五”期间,原则上不再另行发布项目征集通知,根据行业发展需要适时发布调整通知。符合要求的推荐项目及时纳入实施监测项目库,我局每年定期发布项目清单,明确承担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重点任务的具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