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信厅在回复人大代表关于《关于支持兴仁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时提到,要将兴仁经开区等纳入全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的“一核两区”总体布局,明确指出“黔西南—六盘水”为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聚集区,以义龙新区为重点,兴仁经开区、盘北经开区、六枝经开区等为支撑,加快培育以三元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及原辅料为代表的电池材料产业集聚区,从省级层面支持兴仁经开区发展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并制定了《贵州省“十四五”基础材料产业发展规划》、《贵州省“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为兴仁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原文如下: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8号建议的答复
姜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兴仁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我省“十四五”时期“一二三四”发展总体思路,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功能定位,推动集聚集群集约发展,把开发区建设成为全省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开放型经济建设的先行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示范区,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和有力保障。我省印发了《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21〕6号文件,为开发区加快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兴仁市具有率先在黔西南州实现新型工业化的基础条件和优势,是实现黔西南州“工业强州”战略的重要支撑,我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支持兴仁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对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解决:
一、加强对接,帮助争取产能指标
作为贵州十大工业产业之基础材料产业的龙头项目,兴仁登高“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对推动全省基础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整顿电解铝行业违法违规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17〕656号)等文件规定,我厅积极帮助制定兴仁登高铝业有限公司已建成电解铝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帮助兴仁登高铝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置换10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2018年12月置换2万吨解铝产能指标。现兴仁登高铝业有限公司已建成25万吨铝液生产线及50万吨配套,获得电解铝产能指标25.28万吨。剩余产能指标,我厅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做好指导,支持兴仁登高铝业有限公司通过置换、购买等方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