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发布黄冈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其中提到,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全市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及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淘汰关停不达标的小型燃煤发电机组,全市范围内退出煤炭生产。全面覆盖排污许可证制度管理。完成原油成品油码头、油罐车、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等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加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辖区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积极推广集中供热,热电联产,落实清洁生产及能源的循环利用。
推进煤炭消费总量、强度双控。全面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有关规定,禁止销售和使用不符合环保指标要求的商品煤。年耗用煤量大于1000吨的煤炭使用单位应建立用煤台账,逐步建立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促进燃煤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继续提升大容量、高参数、低污染煤电机组占煤电装机比例。严控新增煤电装机容量。提高能源输配效率。至2025年底,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满足省定要求,整体消费比重呈下行趋势。
深化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扩大供给侧非化石能源消费途径及比重,大力推广天然气、电力、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持续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推动黄冈电厂的建设工作,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黄冈晨鸣化工园热电联产,黄梅、武穴热电联产项目。推进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展全市天然气使用现状摸底调查,建立长期供应保障的市场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增加清洁能源的供应量。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重点推进新建LNG储气项目、黄冈中燃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补足储气调峰短板。在落实天然气“县县通”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气化乡镇”工程。大力推进“气化长江”战略落实,加快推进船用清洁能源项目、沿江县市LNG码头项目。结合湖北省新能源消纳指引,根据地区情况,利用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消费,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较十三五期间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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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为推进“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有关规划计划和《黄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