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公布了对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代表关于储能建议提案的答复。其中用了两个高度重视,高度重视新型储能规范化发展,高度重视新型储能与新能源协同发展模式。
在《关于规范分布式储能建设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的建议》答复中,国家能源局表示,将加快推动电力系统配置电化学储能规划导则、新能源基地跨省区送电统筹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等新型储能规划设计标准制修订。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新型储能与新能源协同发展模式,持续营造市场化、规范化发展机制。后续,能源局将持续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建设新型储能公平保障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新型储能项目。
在《关于推进储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答复中,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新型储能规范化发展,并将标准化工作贯穿于科技创新、试点示范、行业管理各项工作,并将将持续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加强新型储能标准与能源电力相关标准规范的衔接,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后续,将持续推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包括新型储能在内的绿色产业。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527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科技〔2022〕131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分布式储能建设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现答复如下:
储能是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技术和重要装备。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对储能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政策机制的支持。
一、关于按照规划引领、分步实施,规范各级电网储能配置
“十四五”是新型储能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家能源局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分散式储能发展。
一是加强顶层规划。2022年1月,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坚持需求导向,明确要求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开展新型储能规划研究,强调要因地制宜,结合电力系统实际需求确定新型储能配置规模、建设位置及技术要求,并从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政策体制机制、试点示范等多方面提出了“十四五”支持分散式储能发展的重点任务。
二是建立完善新型储能规划建设的标准体系。指导有关单位加强新型储能规划设计标准规范研究,加快推动电力系统配置电化学储能规划导则、新能源基地跨省区送电统筹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等新型储能规划设计标准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