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信厅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提出,启动“风光储能+大数据中心”建设,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25%以上。实施“双碳”数字化驱动工程。推进人工智能领域企业与新能源领域企业联合,提供风光储等清洁能源一站式服务,助力高效使用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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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十大创新”工作部署,积极融入数字经济新时代,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着力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数字经济做强做优做大,力争经过5年努力,全省数字经济增加值增长55%以上、达到5.5万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实现翻番,打造全国数字产业创新发展集聚区、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一、建立数字设施支撑能力提升机制
1.实施“网络能力”提升行动。统筹5G网络建设布局,加快建设高质量、大规模独立组网5G网络,新开通5G基站15万个以上,总数达到30万个以上。对覆盖产业园区、服务大中型企业,面向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垂直领域开展创新应用,且日均流量超过30GB的新建5G基站,省财政给予每个最高5000元补贴。大力发展第五代超高速光纤网络,完成宽带核心网络向TB(太字节)演进,新建10个以上“千兆城市”,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家庭千兆接入能力和商务楼宇万兆接入能力全覆盖。实施山东OTN(光传送网)一体化工程、核心网北部大区扩容工程,统筹推进全省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IPv6升级。(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大数据局)
2.实施“存储算力”提升行动。构建“2+5+N”全省一体化数据中心体系,打造济南、青岛2个省级数据中心核心区,建设5个左右集聚区和多个行业节点。加快推动一体化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对纳入试点的国家级、省级区域大数据中心和行业大数据中心进行奖补,打造“山东工业云”品牌。加快济南、青岛国家E级超算中心建设。建设新型数据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大中型数据中心和边缘数据中心,省财政对每个已用物理机架分别最高给予1000元和3000元支持,全省在用标准机架数实现翻番,平均上架率不低于65%,高性能算力占比达到40%以上。启动“风光储能+大数据中心”建设,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25%以上,新建大型以上数据中心PUE(电能利用效率)低于1.25。力争全省算力综合指数提升2个位次、进入全国前五。(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