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贵州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要求力争2030年前我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建筑节能、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平均水平以上;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基本扭转;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初步解决;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
贵州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城乡建设是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和产业结构深度调整,我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及其占全社会碳排放总量比例均将进一步提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控制我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切实做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贵州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围绕国家和我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质量,不断满足我省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工作原则。坚持系统谋划、分步实施,坚持全省一盘棋,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结果控制,合理确定工作节奏,统筹推进实现碳达峰。坚持因地制宜,区分城市、县城、乡村,科学确定节能降碳要求。坚持创新引领、转型发展,大力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完善城乡建设碳减排管理制度。坚持双轮驱动、两手发力,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共建共享,协同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