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十四五”期间,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跃升,能源生产与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升级;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大规模应用,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初步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基地、东北区域能源(电力)交易中心。到2025年,全省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5%、发电量占比达到48%以上,系统负荷控制能力达到全省最大负荷的20%以上,核电发电量占比达到22%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年均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风电光伏、储能、氢能、输变电、空气压缩机、燃气轮机、绿色交通等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0亿元;煤炭消费增长得到有效控制,煤炭消费占比年均下降1.4个百分点以上;碳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水平明显下降,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18%;品类多元、结构合理、装备先进、市场开放的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到2030年,全省清洁能源装机及发电量占比达到70%以上,核电发电量占比达到30%以上,清洁能源装备主营业务收入实现1000亿元。积极拓展市场,大规模推广应用储能技术及装备,储能产业规模进入全国前列,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重点工业领域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性突破,煤炭消费总量逐步减少,清洁能源强省基本建成。
原文如下: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
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
《辽宁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发展和利用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着力建设清洁能源强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拓展清洁能源开发空间、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转变能源消费方式、壮大清洁能源产业,为更好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更好发挥清洁能源在保障安全、调整结构、提质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为推动全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辽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