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辽宁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要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拓展清洁能源开发空间,助推储能产业发展壮大。开展新型储能技术试点示范,通过示范应用带动新型储能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完善产业链,增强产业竞争力。加快推进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加大“新能源+储能”支持力度,在新能源装机占比高、系统调峰运行压力大的地区,积极引导新能源电站以市场化方式配置新型储能。推广新型储能多元化应用。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协同发展,探索不同技术路径和发展模式。加快跨领域融合发展,结合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新型储能与智慧城市、乡村振兴、智慧交通等领域的跨界融合,不断拓展新型储能应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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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
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
《辽宁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发展和利用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着力建设清洁能源强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拓展清洁能源开发空间、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转变能源消费方式、壮大清洁能源产业,为更好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更好发挥清洁能源在保障安全、调整结构、提质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为推动全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辽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