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改委印发《重庆市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全面落实购置税减免、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启动综合能源站规划编制,加强充换电、新型储能、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建成两种及以上能源供应类型的车用综合能源站100座。推动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以上。
发挥价格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效拉大峰谷价差和浮动幅度,引导用户错峰储能和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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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有关部门,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全面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2﹞8号)文件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印发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按照市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重庆市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重庆市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
绿色消费是各类消费主体在消费活动全过程贯彻绿色低碳理念的消费行为。在消费各领域全周期全链条全体系深度融入绿色理念,全面促进消费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对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