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打造灵活高效坚强智能电网。紧紧围绕清洁能源送出要求和负荷增长需要,全面加强主网架建设。着力推动辽西北风光资源富集区、沿海核电基地和抽水蓄能电站配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统筹风光资源发展潜力和项目布局,优化220千伏电网结构,确保新建项目按计划并网。积极打造适应分布式电源发展的有源配电网,满足未来多元性负荷、分布式电源无约束接入需求。“十四五”后期及“十五五”期间电网建设投资超过2400亿元,带动其他电力投资超过3600亿元,拉动GDP超过1.2万亿元。新增辽西和辽北到辽中三个输送新能源大通道,新增四座、扩建四座500千伏变电站工程。最大受电能力提高到1600万千瓦以上,通过辽宁高岭换流站向华北最大输送电力保持300万千瓦。积极谋划朝阳至北京特高压直流输送新能源大通道。
原文如下: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
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
《辽宁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发展和利用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着力建设清洁能源强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拓展清洁能源开发空间、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转变能源消费方式、壮大清洁能源产业,为更好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更好发挥清洁能源在保障安全、调整结构、提质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为推动全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辽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