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邢台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应用,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促进节能提效。因地制宜利用采煤沉陷区、废弃矿山、农林牧渔等资源,开发一批集中式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积极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与微电网项目建设。
加大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推广力度,实施清洁能源供暖,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
充分发挥现有大型煤电机组调节和输电通道送出能力,通过合理配套建设储能,在不增加系统调峰需求的前提下,以多能互补配套清洁能源项目方式打捆输送新能源
原文如下:
邢台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根据《河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冀政字〔2022〕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节能减排贯穿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清洁低碳发展为关键,以科技制度创新为支撑,以健全体制机制为保障,组织实施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落实完善节能减排政策机制,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统筹推进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邢台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重点地区和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8%、煤炭消费量完成省下达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省下达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完成省下达的13900吨、500吨、10500吨和3500吨目标。节能减排政策制度日趋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经济和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