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征集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水、土壤、固废、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智慧化建设等相关领域的工程类和管理类案例,包括在建或已完工案例,在建案例需完成核心、主体工程。
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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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环综合〔2022〕42号),我中心拟联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等13家技术单位(支持单位名单见附件),共同开展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旨在集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协同技术、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和协同效果等内容,协同推进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工作,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服务全球环境质量改善。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申报主体
征集范围:在工业园区内实施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水、土壤、固废、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智慧化建设等相关领域的工程类和管理类案例,包括在建或已完工案例,在建案例需完成核心、主体工程。
申报主体:案例所在园区的工业园区管委会或第三方治理服务机构(服务工业园区或园区内企业的机构),要求案例所在园区地理和统计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且近3年内无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二、征集与发布流程
(一)申报单位填写“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2)和“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征集表格”(附件3),并根据“典型案例编写提纲”(附件4)编写典型案例介绍,2022年10月31日前将电子版文件刻成光盘或存入U盘(以“案例领域+案例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命名,申报材料为word文档),连同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一同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邮编:100035,收件人:刘兆香)。
(二)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函审和会审,主要侧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路径、核算方法和协同效果,将增效效果与协同结果进行量化,兼顾运行模式、管理规范等,并对业绩突出的优秀案例视情进行现场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