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发布关于《惠州市关于进一步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通告。
《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强自愈网架建设。全面分析目前配电网网架现状,找到提升线路自愈快速复电的“关键节点”,将未实现自愈线路全部纳入项目库。推进自动化开关安装速度,优先安排配网自动化和网架优化项目落实。2022年前实现电网自愈覆盖率提升至85%以上,2023年前实现电网自愈覆盖率提升至90%以上。
8.压实生产运维责任。落实设备单元责任制,将“每一档杆、每百米线路”都明确到供电企业相应生产责任人,落实政企联动防外力破坏机制,建立供电企业与政府单位保护电力设备屏障,确保电网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切实减少设备故障,力争2022年中压故障率同比降低20%,2023年中压故障率同比降低10%。
详情如下:
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关于《惠州市关于进一步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我市“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改善用电营商环境,我局组织编制《惠州市关于进一步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使方案更好地吸收广大民众的意见建议,反映社会各方面的发展诉求,现将方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请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建言献策,继续关心、支持我市电力服务发展。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25日。
附件:惠州市关于进一步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附件
惠州市关于进一步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简化办电流程、降低办电成本、提高供电可靠性,不断提高我市“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改善用电营商环境,助力惠州市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三零”、“三省”服务,推动在更广更深业务领域实施,积极学习借鉴广州“四办”先进举措,探索惠州特色创新做法,推动我市“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供电可靠性持续提高,力争2023年全市平均停电时间低于2.2小时,我市“获得电力”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进入上游,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进入先进城市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