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建德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提到,加大建筑业企业招商力度。积极引进市外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一级(甲级)资质企业,重点引进具有公路、水利、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和钢结构工程等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独立法人公司及分支机构,按标准给予奖励。
推进建筑绿色低碳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提升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全市新出让及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民用建筑项目执行更高要求的设计节能率和绿色建筑标准。项目立项、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审查、节能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严格执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落实绿色低碳基本要求,全面推进低能耗建筑,提升可再生能源的设计利用。推进高星级绿色建筑、近零能耗(含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示范,建筑能耗在现有节能率的基础上进行提升。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应按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要求进行建设。
原文如下:
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德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2〕11号)、等文件精神,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打造特色品牌,全面推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一)支持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企业资质从一级升到特级的奖励200万元;总承包企业资质从二级升到一
级的奖励60万元,鼓励建筑业企业申报非传统专业;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从二级升到一级的奖励30万元;设计、监理等企业资
质由乙级升到甲级的,奖励20万元(企业升级按最高级别一个资质奖励)。(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培育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建筑类中介服务机构。加大招商力度,鼓励做大做强,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建筑类中介服务机构,按标准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