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区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方案》,以全面建立区级温室气体清单并逐年更新,准确掌握各行政辖区温室气体排放情况,为碳排放精细化管理提供扎实基础。详情如下:
上海市区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方案
区级温室气体清单是各区开展碳减排工作的基础。为标准化、常态化开展本市区级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工作,持续提升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水平与数据质量,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推动各区启动区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2023年,构建稳定高效的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区级温室气体清单并逐年更新,准确掌握各行政辖区温室气体排放情况,为碳排放精细化管理提供扎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确保数据来源准确可靠,提升数据质量
根据上海市区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技术指引及各领域技术规范规定的统计口径,结合本行政辖区实际情况,扎实做好清单数据收集、校核确认等工作。做好编制全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清单数据来源可靠、全面准确,报告完整规范。
(二)夯实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基础,推动清单编制协同高效
建立区级温室气体排放基础数据库,强化温室气体排放基础数据积累,完善区级温室气体清单统计体系。推动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协同编制,打通工作机制和数据基础,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工作统筹,强化清单数据应用
注重编制结果的研究与应用,为减排路径研究、政策制定等方面提供数据支撑。强化清单在低碳示范创建、减污降碳协同工作以及更精细尺度(街道/镇、园区、建筑等)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中的应用。加强温室气体数据与生态环境数据融合,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和温室气体减排措施协同。
三、工作内容
(一)年度清单编制与更新
各区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上年度本行政管辖区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五大领域排放的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等六种温室气体清单,形成区级温室气体清单总报告和五个领域的分领域报告。
(二)建立清单基础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