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浙江、河南、安徽、北京、云南等省市陆续发布2022年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合计共428家企业。其中北京市首次将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民航共8家非发电行业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这也是首次将非发电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
北京市生态环境厅发布《2022年度本市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的排放单位名录》,其中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民航行业共8家非发电企业首次纳入全国碳市场!此外还有14家发电企业。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纳入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共包含44家企业,较上一年度新增了华能罗源发电、华电(厦门)综合智慧能源、福建永荣科技、福建华电邵武能源4家企业。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示了安徽省2022年度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共包含有70家企业,其中新增三家企业,安徽宿州的安徽虹光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关停,尚未完成2019-2020年碳市场履约。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浙江省2022年度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其中包括发电行业企业共154家,较此前新增了4家企业。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纳入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共有19家企业纳入。较上一年度删除了7家企业,新增了4家企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河南省2022年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重点企业名单,共包含117家企业。
详情如下:
北京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
福建
关于福建省纳入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调整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福建省2021年度碳排放核查结果,现将福建省纳入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44家)进行公示。
附件:福建省纳入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
安徽省2022年度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公示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2〕111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22年度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予以公示(见附件)。
附件:安徽省2022年度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附件:
安徽省2022年度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