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关于碳达峰目标下能源保障供应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积极推动抽水蓄能电站等具备调峰能力电源的建设,进一步完善调峰补偿机制,加快推进电力调峰等辅助服务市场化,提高调峰积极性。推动储能技术应用,鼓励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应用,鼓励多元化的社会资源投资储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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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碳达峰目标下能源保障供应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准确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推动自治区煤电油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有序做好碳达峰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落实自治区第十一届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安全和低碳、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以能源结构调整为关键,以科技制度创新为动力,明确煤电油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是保障能源供应和安全的根本路径,大力推动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煤电油气产供储销体系,以能源行业深刻变革支撑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高质量引领自治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基本原则
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民生优先,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现代高效能源服务、优美生态环境的发展需求。能源供应要由“供得上”向“供得好”加快转变,既满足对清洁优质能源增长的需要,又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负荷。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就是要通过创新综合能源服务、清洁能源脱贫富民、清洁取暖等发展模式,不断增强适应和引领新变化的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坚持系统思维。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科学统筹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绿色低碳三个要求,处理好节能降耗、安全与能源保障供应之间的关系,以较低水平的碳排放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强煤电油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既是应对能源领域风险挑战的根本要求,也为实践绿色高质量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