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碳达峰目标下能源保障供应的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碳达峰目标下能源保障供应的实施方案》中提到,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以电力市场化改革为契机,引导和激励电力用户挖掘调峰资源,参与系统调峰,提高需求响应能力。根据供需情况编制有序用电方案,提升可调用电负荷占比,开展必要演练,提高需求侧参与系统调峰的能力。深入实施电能替代,不断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大力推广地源热泵、工业电锅炉(窑炉)、电蓄能调峰等。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推进电动汽车充放电行为的有序管理,拓展车联网等信息服务新领域,进一步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环境和产业格局。(自治区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能源交易中心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区域煤炭交易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市场配置资源效率。加快放开发用电计划,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政策,逐步形成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电力市场格局。(自治区能源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详情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碳达峰目标下能源保障供应的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能综规字〔2022〕1139号
各盟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根据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碳达峰目标下能源保障供应的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碳达峰目标下
能源保障供应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准确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推动自治区煤电油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有序做好碳达峰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