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印发《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规划中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开发有序、生态友好、管控有效、保障有力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局面,矿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能源,探索开展1∶2.5万矿产地质调查,以铁锂等矿种为主攻方向,进一步摸清资源潜力,为后续矿产资源勘查提供可靠的基础信息数据。
原文如下:
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资源安全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大计。为切实提高我省矿产资源的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是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调查、勘查、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做好衔接。本规划适用范围为甘肃省所辖行政区域。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
一、现状与形势
(一)矿产资源及矿业发展现状。
甘肃省矿产资源相对丰富,矿产种类比较齐全,有色和贵金属资源优势明显。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发现各类矿产119种(含亚矿种180种),其中已查明资源储量的77种(含亚矿种114种)。列入《甘肃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固体矿产99种,其中:能源矿产2种,金属矿产36种,非金属矿产61种。共探明矿产地1402处,其中:大型126处,中型197处,小型1079处。已查明资源储量居全国第一位的有镍、钴、铂、钯、锇、铱、铑、钌、硒、铸型用粘土、凹凸棒石粘土等11种矿产。此外,铬、锌、钨、金、碲、普通萤石(矿石)、重晶石等32种矿产已查明资源储量居全国前五位。
我省矿产资源分布高度集中,89%的石油集中于庆阳地区,83%的煤炭集中于陇东地区,93%的铁矿石集中于张掖、酒泉、甘南地区,99%的镍、全部的铂族和74%的铜、92%的钴集中于金昌地区,97%的铅锌、88%的锑集中于陇南地区,99%的钨集中于张掖、酒泉地区,75%的金集中于陇南、甘南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