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目标到2025年,完成全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2.5%的基本目标,力争完成下降14.5%的激励目标,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0.48、0.03、0.55、0.15万吨。节能减排政策体系更加完善,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控制水平显著提升,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
全文如下:
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海省“十四五”节能减排
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2022〕4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精神,确保全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准确把握“三个安全”战略定位,严格执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强化节能减排政策执行,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严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完成全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2.5%的基本目标,力争完成下降14.5%的激励目标,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0.48、0.03、0.55、0.15万吨。节能减排政策体系更加完善,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控制水平显著提升,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