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青海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全面执行能耗双控政策。严格执行能耗双控有关政策,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管理,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助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科学合理分解下达“十四五”各市州年度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各市州根据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确定本地区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目标,经济增速超过预期目标可相应调整能源消费总量目标。用足用好“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的新政策。积极争取我省“四地”建设重大项目国家能耗单列支持,加快建设青海零碳产业园区。开展重点用能单位深度节能诊断,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警,对高预警地区加强工作指导。科学有序实行用能预算管理,优化能源要素合理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详情如下:
青海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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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海省“十四五”节能减排
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2022〕4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精神,确保全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准确把握“三个安全”战略定位,严格执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强化节能减排政策执行,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严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