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改委发布云南省“十四五”生态退化地区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支持发展抽水蓄能电站,调节电力资源应用,提高电力运行质量与水平。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完善文山市城区及出城高速路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开展绿色运输企业、绿色出行创建专项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原文如下: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生态退化地区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发改易地〔2022〕995号
文山州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林草局、省乡村振兴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十四五”生态退化地区绿色发展实施方案》,为统筹做好云南省生态退化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十四五”生态退化地区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十四五”生态退化地区绿色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十四五”生态退化地区绿色发展实施方案》,为抓好西南喀斯特石漠化区云南片区(以下简称“片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保护优先,系统修复。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破解生态退化地区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快修复受损的自然生态系统,进一步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提升碳汇能力。
2.坚持优化布局,绿色发展。在严格保护好自然资源和改善地区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片区的自然资源禀赋,优化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3.坚持以人为本,生态富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加快改善当地基本公共服务条件,努力增加片区群众收入,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4.坚持改革创新,健全机制。把生态保护修复与区域协调发展统筹结合,推动生态保护和建设机制创新,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创新模式,不断增强片区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