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征求《甘肃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出,负荷调节能力在 1000 千瓦及以上的市场化用户、代理用户负荷调节能力在5000千瓦及以上的负荷聚合商可直接参与需求响应市场。
市场初期,需建立需求响应资源库,资源库内的削峰响应总量应达到当年预计响应负荷的150%及以上,作为需求响应能力储备。原则上,约定削峰响应的时间段为7:00-9:00、18:00-23:00,约定填谷响应的时间段为 11:00-17:00;应急响应时段根据电网实际运行情况发布。
详情如下:
甘肃能源监管办关于征求《甘肃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电力市场主体:
为完善甘肃电力辅助服市场规则体系,建立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要的市场机制,持续挖掘电网调节潜力,鼓励新型储能等调节资源应用发展,推进用户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共享分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甘肃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实际,甘肃能源监管办组织有关单位对《甘肃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暂行规则》(2021年)进行了修订并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0月20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甘肃能源监管办。
电话:0931-2954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