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改委发布公告,对《关于支持绿色石化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措施提出支持企业绿色化转型,鼓励企业提高绿色能源使用比例,并加大对绿色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对绿色低碳、能源高效利用、清洁生产等领域的信贷资金供给。鼓励石化化工、冷能综合利用等企业通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应用绿色能源等方式减排降碳,依托全国碳交易系统,对其将产品制造、场景应用等环节产生的碳资产或节约碳配额进行上市交易,丰富市场交易主体,引入碳交易信用保证保险,建立碳普惠机制,引导企业不断提升碳资产管理能力。
对《政策措施》有意见建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书面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邮箱:sfzggwgygfctj.gov)
附件:《关于支持绿色石化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关于支持绿色石化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制造业立市”决策部署,加快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推进南港工业区世界一流化工新材料基地建设,推动绿色石化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增强产业竞争力,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做好项目审批服务
(一)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引入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石化化工项目。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以及国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有关规定,按照园区项目安全准入条件对拟引进建设项目进行决策咨询服务,依法依规选用安全设计规范标准,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建立健全项目用海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对拟落位于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成陆区域50公顷以上需报国务院审核用海项目,支持项目方加快办理用海前期手续。对拟落位于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成陆区域50公顷以下用海项目,优化用海用地程序,对用海审核、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控规调整、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等流程,并联办理、要件共享、流程优化,最大限度缩减用海用地项目手续办理时间,构建项目用海用地审批“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三)优化石化化工及配套项目环评流程。优化项目环评流程,除国家审批项目外,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内的海洋工程环评内容依规评价并纳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履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实现降本提速。对于石化化工项目及其配套建设的大型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特别是涉及生态环境评价较为复杂的建设项目,通过提前介入、现场服务等方式做好规划环评审查、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提高项目环评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