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加快广西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持续推进主要供电指标未达标地区、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左右江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的电网巩固提升,重点解决现有电网供电能力不足和供电质量差等短板。全面加强一般农村地区、偏远农村和城郊等农村电网薄弱地区电网建设,优化农村电网网架结构,提高农村电网装备技术、智能化水平,消除供电薄弱环节,持续提高城乡供电均等化、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积极推动独立供电区供电体制改革,争取对广西农村电网区域内剩余的德保县、八步区、全州县等共50个林区、小水电自供区等独立供电区实施改造升级工程,切实提高独立供电区供电服务水平。
进适应农村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大量接入的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增强农村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纳能力,在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探索建设高可靠性可再生能源微电网,推动农村电网与微电网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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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乡村产业振兴、交通电气化、生活电气化等农业农村现代化用电需求,加快实施特色产业配套电网建设,持续提高农村户均配变容量,提升农户使用节能高效用电设备的供电能力。推动电动汽车下乡,在广西农村电网区域内公路服务区、乡镇商贸中心、公共服务场所、乡村旅游景区、县域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加快布局和完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网络,加强配套电网建设。
原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加快广西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百色能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推动广西农村能源转型发展,构建现代化绿色农村能源体系,现将《加快广西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转发有关能源企业,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