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桦甸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
《规划》指出,在电网建设方面。充分考虑桦甸市电力增长需求以及各类负荷分布情况,着力做好调整电力结构、优化电源布局、加强网络结构、升级配电网、增强系统调节能力、提高供电能力等工作,加快调整优化,转型升级,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电力电网体系,惠及广大电力用户。加快推进桦树、八道河子、老金厂、横道河子、常山、红石、白山、头道沟、七六三台等新(扩、改)建等工程开工建设,新建线路137.5公里,确保项目在2025年全部竣工投入使用。
洁能源方面,一是充分开发利用松花江和辉发河梯级水电资源,以红石抽水蓄能电站大型水电站建设为支撑,进一步增加东北电网和省市电网的调峰能力。
原文如下:
桦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桦甸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桦政办发〔2022〕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桦甸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求认真贯彻执行。
桦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桦甸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积极应对国内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和国际经济政治格局深刻变化的战略机遇期。能源发展对加快推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能源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能力,促进能源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相适应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我市能源产业发展坚持“适度超前、节能优先、清洁高效、安全可靠”的方针,注重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积极调结构、补短板、提质量、增效益,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提升能源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传统能源改造升级和新兴能源产业发展,为全市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有力的能源保障。
(一)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1.电力产业稳步发展
水电方面:我市已开发运行白山发电厂总装机200瓦千瓦,“十三五”期间预计发电133亿千瓦时,比“十二五”期间发电量增长2.6%。运行地方小水电共计13座,总装14175千瓦,设计年发电量3293万度。“十三五”期间累计发电0.5亿千瓦时,比“十二五”期间发电量增长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