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276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指出,发展甲醇经济对于实现能源多元化、保障能源供给,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工信部将围绕推广甲醇汽车、支持甲醇汽车产业发展、探索绿色甲醇汽车新模式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甲醇经济发展。
原文如下: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276号建议的答复
辛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共建甲醇经济晋中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甲醇经济对于实现能源多元化、保障能源供给,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部重点围绕甲醇汽车试点推广、甲醇产业改造升级,从政策、试点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甲醇汽车试点推广工作。2012年,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山西等5省市的晋中、长治等10个城市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验证甲醇汽车的可靠性、经济性、适应性、安全性和环保性。在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2019年,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推动贵州、山西、陕西、甘肃等地区,立足本地实际,综合运用补贴、财税优惠等扶持政策,加大甲醇汽车推广工作力度。
(二)推动甲醇产业改造升级。我部配合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加快高效合成气净化、节能型甲醇精馏等技术推广应用,有序推动甲醇产业改造升级。鼓励发展先进大型煤气化技术,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明确提出限制新建100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生产装置,支持甲醇装置大型化发展。
(三)支持山西省发展推广甲醇汽车。2020年,指导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印发《加快推进甲醇汽车产业发展和全省域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统筹部署山西省甲醇汽车推广工作,加快建设甲醇汽车制造体系,推进建设车用甲醇燃料生产及加注体系,在晋中、运城、长治等重点城市以及出租车、网约车、商用车等领域持续推广甲醇汽车。晋中市打造甲醇汽车制造基地,已形成年产10万辆甲醇汽车生产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我部赞同您提出的协调共建甲醇经济晋中示范区的建议,下一步将围绕推广甲醇汽车、支持甲醇汽车产业发展、探索绿色甲醇汽车新模式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甲醇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