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0%,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19.73万吨、0.98万吨、7.38万吨和4.99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有力,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国务院印发实施《“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对“十四五”时期节能减排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并要求各地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把节能减排作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多年持续努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能耗强度大幅下降,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十四五”时期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十四五”时期,我省节能减排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把节能减排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优化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大力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推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方案》对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哪些目标?
《实施方案》坚持目标导向,提出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0%,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19.73万吨、0.98万吨、7.38万吨和4.99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有力,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