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坚持先立后破,在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前提下,稳妥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转型升级,形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格局。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服役期满及老旧落后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32%左右。详情如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2022〕6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把节能减排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优化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大力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推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0%,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19.73万吨、0.98万吨、7.38万吨和4.99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有力,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