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2022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的通知。
《要点》明确,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六项行动。
(一)加强省内骨干电网建设。强化750千伏骨干网架,建成鱼卡—托素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项目。开工建设昆仑山、红旗750千伏输变电等工程,开展750千伏香加变改扩建工程、丁字口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玛尔挡750千伏送出工程等前期工作。优化完善330千伏电网,开工建设玉树、果洛330千伏二回线工程,建成托素750千伏变电站330千伏送出工程等。加快合乐1号、2号等6个330千伏电网工程建设,确保国家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300万千瓦项目按期并网。
(二)加强省际电网互联建设。建成投运郭隆至武胜第三回750千伏线路,提升青海与西北主网通道输电能力,提高省际电力余缺互济能力。
(三)推动跨区电力外送通道建设。继续推进青豫直流近区剩余部分新能源参数优化和分布式调相机安装工作,巩固提升青豫直流日间输送功率。围绕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建设,加快第二条特高压外送通道工程研究论证。
(四)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按照“以荷定源、以储定源、以网定源”原则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研究制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核准(备案)审批程序。以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为依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积极支持为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的新能源。
(五)打造零碳电力系统。持续开展绿电连续供应实践活动,力争实现全清洁能源连续供电实践新突破。(相关企业)开展基于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CCUS)助力打造零碳电力系统的前期研究。
(六)提升需求侧响应水平。推动工业领域负荷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加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青海油田公司等间歇性负荷的需求侧管理。
原文如下: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
(此件公开发布)
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
2022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的重要指示精神,细化落实省政府、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2021—2030年)的通知》(青政〔2021〕36号)部署要求,经研究,制定本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