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宜春市电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
《规划》明确,到“十四五”末,全市电力供应能力稳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不断提高,电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形成500千伏变电站“三足鼎立”格局、220千伏分区域“双环网”骨干网架,110千伏变电站深入负荷中心,35千伏因地制宜差异化建设。城乡配电自动化全面覆盖,配电网接纳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储能等多元化负荷能力大幅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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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出,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通过风光储一体化模式,为系统提供调节支撑能力。加快建设500千伏高安变、宜春变等电网工程,打造消纳能力强、平衡能力强的坚强电网,提升重要负荷中心应急保障和风险防御能力,确保电力“受得进、送得出、供得上、用得好”。
做好应急调峰电源建设属地化工作,推进丰城三期、上高电厂及新增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项目建设。推动市内在运机组深度调峰、延寿等升级改造工作,提升系统保障和调节能力。
原文如下: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宜春市电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支持宜春市电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江西省电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府厅发〔2022〕10号),加快推进宜春电力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和群众电力“获得感”,经市政府同意,结合宜春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宜春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战略部署,全面构建宜春市“政府主导、政企联动、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的电力发展模式。统筹发展与安全,推进电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建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型电网,助力宜春“开放创新、强攻工业”战略落地,全力打造“4+3+N”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宜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坚强电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末,全市电力供应能力稳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不断提高,电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形成500千伏变电站“三足鼎立”格局、220千伏分区域“双环网”骨干网架,110千伏变电站深入负荷中心,35千伏因地制宜差异化建设。城乡配电自动化全面覆盖,配电网接纳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储能等多元化负荷能力大幅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