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印发《嘉兴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针对“十三五”工作成效及面临的形势,提出大力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行动,加大“正向激励+反向倒逼”政策力度,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传统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集群化和服务化转型,提高能源高效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建立完善清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制度,助力地方燃煤热电企业提质增效,促进核电安全高效发展,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进一步优化能源产业布局,改善能源结构。
新建、改造雨水管道122.87公里,雨污分流改造93.79公里,城市建成区新增海绵城市建设面积16.8平方公里。交通、能源、水利等设施适应能力不断增强。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完成智慧交通试点建设,开展“车船路港”低碳专项行动。能源应对气候安全保障不断加强,浙沪联络线二期项目开工,平湖独山港LNG储运站项目及相关配套工程持续推进。水利设施加快建设,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和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区域防洪排涝能力稳步提高。极端灾害天气应急体系日臻完善。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出台《嘉兴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优化全市气象综合监测站网布局,监测站网密度达到5.2公里,初步搭建成精准化、无缝隙、智慧型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5.低碳示范试点建设稳步推进
低碳试点建设初显成效。低碳发展多领域协同创新制度加快探索,嘉兴市列入国家、省级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名单,桐乡市河山镇入选首批省级低碳城镇试点。国家级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不断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秀洲模式”得到国家能源局高度肯定。园区低碳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高标准实施嘉兴光伏科创园、中电科嘉兴智慧园等五大“区中园”建设。低碳社区建设加快推进。积极探索社区近零碳发展新途径和新模式。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都社区入围首批省级低碳社区试点,南湖区世合理想大地列入第二批省级低碳试点。
6.节能低碳发展制度逐渐完善
碳排放管控体系加快健全。建立能源碳排放年度核算方法和报告制度,将碳减排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报告编制工作,落实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碳报告制度。低碳发展的投融资机制初步建立。绿色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出台《嘉兴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办法的通知》,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贷款风险补偿力度。稳步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绿色信贷”工程推进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全市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入,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发生绿色直接融资8笔,共43亿元。